第三十一條全社會要樹立節約使用鋼材意識,科學使用,鼓勵用可再生材料替代和廢鋼材回收,減少重慶鋼材使用數量。
第三十二條建設部門要適時組織修訂和完善建築鋼材使用設計規範和標準,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降低重慶鋼材使用係數。
設計部門要嚴格按照設計規範和標準進行設計,把研發的經濟、節約型產品及時納入標準設計。
第三十三條鼓勵研究、開發和使用高性能、低成本、低消耗的新型材料,替代鋼材。
第三十四條鼓勵鋼鐵企業生產高強度鋼材和耐腐蝕鋼材,提高鋼材強度和使用壽命,降低鋼材使用數量。
通過推廣111級((400 M ka)及以上級別熱軋帶肋鋼筋、各類用途的高強度鋼板、kl型鋼等鋼材品種,降低鋼材消耗。
開發應用抗硫化氫、抗二氧化碳腐蝕的油井管和管線鋼板、耐大氣腐蝕鋼板和型鋼、耐火鋼等產品,提高鋼材的耐腐蝕性和鋼材使用壽命。
第三十五條隨著市場保有鋼鐵產品數量增加和廢鋼回收量增加,逐漸減少鐵礦石比例和增加廢鋼比重。